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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上地建材城遭城管强拆 事主索赔6亿

作者:
王阳 来源:2008-06-25京华时报 日期:
2008-6-25 10:33:14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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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导读 News Info ]

 

 

  核心提示:20047月,京城一个建材城被认定为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遭到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事发后建材城董事长将城管部门告上法庭,向城管大队索赔6亿。法院认为,城管的拆除行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京华时报625日报道  20047月,京城知名的建材集散地上地建材城被认定为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并遭海淀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事发后,认为该建筑不属违章建筑,且城管执法过程中多处违反法定程序,建材城董事长郭俊琴将海淀城管告上法院。记者昨天获悉,历经3年多的漫长诉讼,市一中院近日一审判定,海淀城管的拆除行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据了解,占地63745.73平方米的上地建材城从1998年正式营业。此前的1993年起,郭俊琴及其所在的双清公司及上地建材城,先后与海淀乡树村大队正白旗生产队、北京市海淀海鹏农工商公司签订了多份为期30年的土地租赁协议。

  建材城开工之初,海淀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向双清公司颁发了面积为16000平方米的《开工证》。1998年,因建材城中7120平方米的建设违法,原海淀区规划管理局对双清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对该部分违法建设予以奉,但决定奉后可以保留使用,在国家需要时无条件拆除

  2004721日,海淀区城管大队向上地建材城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称建材城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违法建设,责令其于7天内自行拆除。728日,海淀城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对上地建材城进行强制拆除。7天后,建材城被夷为平地。

  郭俊琴对此强拆决定不服,先后向法院提起了两个行政诉讼,一是请求法院确认海淀城管的拆除行为违法,二是向海淀城管大队索赔6亿元。

  近日,市一中院一审审结了请求确认城管拆除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并作出一审判决:海淀城管大队做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记者昨天获悉,这一判决下达后,海淀城管大队随即提出上诉。此后不久,上地建材城也提交了上诉材料。此案目前已经进入二审程序。由此案引发的6亿元索赔案,迄今尚未有新的进展。

  以案说法

  拆除决定依据不足

  法院认为,城管部门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前,未对上地建材城提交的、已经盖有职能部门公章并产生效力的《开工证》进行审查,导致强拆行为中涉及《开工证》的部分事实不清,没有法律依据。法院最终确认:海淀城管大队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以及对上地建材城所属建筑物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强制拆除程序违法

  判决称,海淀城管大队做出的具体强制拆除行为,因未能严格执行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也属于违法行为。

判决书认定, 首先,海淀城管大队在强拆上地建材城时,未依照法定程序通知被执行人到场,违反法律对此做出的明文规定;其次,海淀城管大队在强拆时,未对上地建材城的财物予以依法登记,并制作物品清单,亦属执法程序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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