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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税务风险及规避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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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08-6-23 10:17:25 浏览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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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导读 News Info ]

  (四)坚持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集团在实施某一项筹划方案时,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而产生机会成本。因此,税务筹划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既考虑税收筹划的直接成本又要考虑机会成本。只有当税收筹划方案的成本和损失小于所得的利益时,该项税务筹划方案才可行和可接受的。  

  (五)搞好企业集团与税收管理者的关系

  同税收管理者搞好关系对于纳税人有特别的意义,这种意义在于税收管理者在执法中有“自由裁量权”即在税法规定尚无力顾及的地方、在税法规定偏于原则性的领域、在税法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区间和在特定的场合下税收管理者有其特定的管理威严,企业集团谋求这种威严为我所用。此外, 税收管理者每每在制定一些具体的税收管理制度、办法、措施时,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向有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讨教”。适时提出对税收管理者有建设性的建议会增强征纳双方的好感,从而使企业集团在竞争中获得优势。或者主动出击,由于企业集团是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组织,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职能,企业集团的兴衰对当地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高科技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集团(电力企业,通信企业、交通企业、生物制药企业),利用自己的优势培训当地政府官员,使其游说政府制定有利于企业集团的政策。这样可以赢得当地政府的好感,又可使自己的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很快的打开市场。摩托罗拉集团就是一个明证,他培训了中国的政府官员同时赢得当地的好感,为其以后在中国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契机同时赢得税收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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